从强化外送检验项目规范化督查入手 保证医疗质量与安全
作者:纪检监察室来源:孙悦

随着医疗诊断技术的发展,临床分子诊断检测等新项目日益增多,很多医院存在现行的检测项目不能完全满足临床需要,通过外送第三方公司进行检测的情况,而许多外送检测并未得到医院的规范管理,这其中存在极大的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及廉政风险的问题。

今年初,按照上级纪委工作部署,医院纪委初步调研发现我院目前外送检测项目共分三大类,包括检验项目、PGD检测项目和产科基因检测项目,涉及临床科室有:检验科、产科、生殖医学科每年涉及的金额将近两千万元。但仍有小部分外送检测项目未纳入医院统一管理,存在部分临床科室私自外送的情况。因此,“标本送院外做基因检测未全面规范”突出问题纳入民生领域监督的重要内容。院纪委督促医务部门尽快梳理临床科室外送检测项目、细化规范外送检测项目管理工作细则,统一规范管理外送检测行为。

医务部对此问题非常重视、积极介入,推动对16个重点科室,进行了肿瘤基因检测等外送检测项目情况的初步摸底,在汇总的外送检测项目中,基因检测项目约占80%。最终,决定实行五项举措进行规范管理分别是:

一是严格实行归口管理目前院内已开展统一外送的检测项目,依据送检标本类型由检验科和病理科分别作为院内归口科室,对接院外合作检测机构各职能部门依据部门职责进行监管。对临床迫切需要,并对疾病诊断治疗有帮助,但目前医院在短时间内不能开展统一外送检验的项目,临床科室向医务部提交外送检测申请单,经医务部审批同意方可外送。

二是严格执行准入遴选。严格进行检测机构遴选,选择检测机构原则:1.检测机构的资质,如注册、授权、认可认证项目、技术能力等;2.检测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情况;3.检测机构的能力,如方法、仪器、人员、试剂、质量控制、环境条件、经验等;4.检测机构的声誉和业绩。

是严格执行招标程序。拟开展的外送检测项目,首选现有的已与医院有合作协议的院外机构;合作机构尚未开展的项目,通过科室申请、职能部门及归口科室初审、医疗技术临床运用专家委员会论证审批、通过招投标流程尽快引进

是规范医务人员行为医院明令要求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向患者及其家属私下推荐院外单位做检查检验。未经审批一律不得私自外送或转介患者一经发现并核查属实违规行为,将依《北京大学深圳医院奖惩条例》依规依纪进行相应处理

监督外送检验机构行为每年通过供应商评估、年度评审,从质量体系、标本运送质量、检验质量、结果报告及时性、产品更新、临床培训、信息对接等方面对受委托实验室进行考核评价,确保其具有完成委托检验的能力。如果发现检验机构的工作不合格,应对其重新评价,确认检验机构的能力,若能力不能满足要求,将立即终止委托协议。 

医疗是民生之需,是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社会和谐稳定的“压舱石”。北京大学深圳医院纪委立足职能职责,下沉调研,坚持问题导向,梳理排查廉政风险点及高风险环节,监督打通外送检测项目的“最后一公里”,提升临床诊疗规范化水平,为保障医护、患者权益发挥保驾护航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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